辽中县交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5〕14号),设立辽中县交通局(简称县交通局),县正局级建制。县交通局是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权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交通局党委履行县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以及沈阳市交通局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对公路(轨道)建设的地上(地下)物的拆、动迁和地方协调工作,已经划归到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三)增加和加强的职责
1.道路客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和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及本行政区域内县内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年审;区域内公交线路经营许可。
2.客运站经营许可,乡村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3.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年度信誉考核及《从业资格证》换发(补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登记、注销及出租汽车驾驶员《准驾证》核(补、换)发。
4.外商投资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建设及租赁企业经营许可审批和《道路运输证》配发。
5.负责辖区内水路航运的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养护质量与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行业政策、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拟定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基础数据和行业信息的整理和分析。
(五)负责组织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路航运的安全监管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纪检、组织、保密、信访、党政务公开、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
(二)路政科
贯彻行业政策、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草拟区域内公路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域内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路政工作;负责乡村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区域内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运政科
贯彻行业政策、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草拟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基础数据和行业信息的整理和分析;负责水路航运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