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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办
发布时间:15-09-15    来源:

  一、 机构设置 

  辽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为县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将县规划国土局负责的土地交易相关职责、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的产权交易相关职责、县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的招标采购职责全部划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同时撤销县招标采购办公室。 

  辽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按照统一报表、统一项目受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查询咨询、统一交易、统一过程监管、统一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原则,负责对各类交易活动和行业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协调、监督。对招标、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项目进行全过程审核。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指导。 

  辽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政府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组织项目交易实施,实现我县交易场所的统一。  

  各镇设公共资源交易站,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挂牌子。不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辽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交易管理科。负责招标(含建设工程、财政综合开发、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采购业务的审批、监管;建设和管理综合专家库;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投诉,并协调调查处理;负责土地交易、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项目的审批,交易过程的监管;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三、 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渠道 

  核定辽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所需人员从县直党政群(不含公、检、法、司)机关在编人员带编调剂。 

  核定辽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核定辽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所需人员从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带编调剂;核定辽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经费来源,由县财政全额列支。 

  同时,收回原辽中县招标采购办公室的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