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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辽中区2016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17-01-09    来源:

关于沈阳市辽中区2016年财政

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61227在沈阳市辽中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辽中区财政局局长    姜永斌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多措并举抓收入,紧扣政策争资金,优化支出保民生,深化改革强管理,全力以赴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促项目、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一、2016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一)2016年财政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6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我区财政收入下滑较大,经2016年12月21日沈阳市辽中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7.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1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0.4亿元。鉴于上述原因:

2016年财政收入预计完成33.632亿元,比上年下降8.43%。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7.5亿元,比上年下降7.53%;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实现4.8亿元,比上年下降21.24%,非税收入预计实现2.7亿元,比上年增长33.85%,税收占比为64.47%。三个征收单位完成情况是:

(1)国税局预计完成1.17亿元,同比增长53.7%;

(2)地税局预计完成3.63亿元,同比下降31.88%;

(3)财政局预计完成2.7亿元,同比增长33.8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2.152亿元,比上年下降75.2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0.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完成3.38亿元,与上年持平。  

5、上级补助收入1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亿元。

6、债务转贷收入5亿元。

7、地债收入0.2亿元。

(二) 财政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16年12月21日沈阳市辽中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25.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1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0.4亿元。鉴于上述原因:

2016年财政支出预计完成33.632亿元,比上年下降8.55%。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5.6亿元,比上年下降4.5%。资金来源为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亿元、地债收入0.2亿元、省市一般性转移支付5.5亿元、体制上解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4亿元。几项大类的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12万元,比上年增长9.3 %;

2)公共安全支出12,945万元,比上年增长4.5%;

3)教育支出55,253万元, 比上年下降21.2%;下降主要原因为上年市局冲抵借款16,450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298万元,比上年增70.63%;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83万元,比上年下降59%,下降主要原因是团书馆建设上年列支4,15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22万元,比上年增长4.7%;主要原因低保、五保等提标;

7)医疗卫生支出24,233万元,比上年下降2.6%;

8)节能环保支出3,529万元,比上年下降12.5%;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231万元,比上年增长2.8%;

10)农林水事务支出42,975万元,比上年下降21.2%;

11)债务转贷支出5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支出3.152亿元,比上年下降63.74%。资金来源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52亿元、专项上解0.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支出0.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支出3.38亿元,与上年持平。

5、体制上解1.1亿元,其中:公财上解支出1亿元、基金上解支出0.1亿元。

根据以上财政收入加上省市财力性补助及专项转移支付和支出预计,2016年财政收支平衡。由于预算执行还没有结束,上述数据不是最后决算数据,待正式决算编制完成后,我们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2016年财政工作预算执行中的主要措施

1、创新机制,强化征管,提升收入质量。一是强化各部门间的配合,以税收管理薄弱点、空白点为突破口,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不断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二是密切关注沈西工业走廊各企业的建设、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解决生产经营和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全面开展税源大普查,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收制度,组织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清收欠缴各类税费力度,全面杜绝偷税漏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

2、保障重点,做优支出,着力改善民生。一是加强“三农”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公益事业及产业化的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大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法定投入和政策性投入力度,落实好各项民生资金,重点向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倾斜;四是不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建设;五是努力筹措资金,支持文化旅游、城市建设、现代服务等社会事业发展,增进百姓福祉;六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费出国(境)等支出的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3、发挥职能,拓展融资,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变化,积极探索债券发行途径与办法,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大筹融资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融资形式和渠道,采取PPP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项目建设,做好争取银行的项目资金贷款,合理调度财政性资金支持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提升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落地开工率,不断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

4、突出监管,强化约束,提高资金效益。一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管理,加强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盘活政府投资项目存量资产;三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大基层财政监管力度,健全资金稽核制度和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5、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推进依法理财。一是以新预算法实施为契机,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完整编制政府“四本预算”,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二是完成新一轮镇(街道)财政体制调整,提高体制分成比例,激发镇(街道)财政活力;三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充分发挥存量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要求,规范我区公务用车行为;五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这是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大力支持、有效监督的结果。2016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知,我区当前财政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以及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减收因素的影响,财税收入组织困难。二是财源基础薄弱,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难度大。三是由于工资改革,民生政策性配套不断加大等因素,导致财政支出快速增加,财政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四是还款高峰期导致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任务艰巨,财政运行压力不断加大。这些都需要通过今后的发展和改革不断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7年我区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为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培育财源,推进综合治税,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 财政收入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1.89亿元,比上年下降5.18%。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7.91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6.01亿元,比上年增长25.2%,非税收入1.9亿元,比上年下降29.6%,税收占比为75.98%。三个征收单位预算收入安排情况是:

(1)国税局2.3亿元,比上年增长96.6%;

(2)地税局3.71亿元,比上年增长2.2%;

(3)财政局1.9亿元,比上年下降29.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2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4.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35亿元;墙改基金、散装水泥、污水处理费0.0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63%。

3、2017年国有资本(资产)经营预算无收入。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38亿元,与上年持平。

5、上级专项收入安排15.4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6亿元(含债务转贷收入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8亿元。

(二)财政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31.89亿元,比上年下降5.1 8%。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1.91亿元,比2016年调整预算数下降14.41%,资金来源为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91亿元、省市财力性补助5.5亿元、返回性收入0.1亿元、体制上解0.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亿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99万元,比上年增长56.18%;

2)国防支出175万元,比上年下降3.31%;

3)公共安全支出12,448万元,比上年下降3.84%;

4)教育支出54,695万元,比上年下降1.01%;

5)科学技术支出159万元,比上年下降46.6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34万元,比上年下降34.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39万元,比上年增长45.4%;

8)医疗卫生支出18,138万元,比上年下降25.15%;

9)节能环保支出767万元,比上年下降78.27%;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94万元,比上年下降0.36%;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5,880万元,比上年下降39.78%;

12)交通运输支出836万元,比上年下降82.69%;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0万元,比上年下降11.29%;

14)商业服务等事务支出318万元,比上年增长1.92%;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992万元, 比上年增长6.78%;

16)住房保障支出5,585万元,比上年增长7.30%;

17)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641万元,比上年下降0.31%;

18)预备费安排1,000万元;

19)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2,7 9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8亿元,比2016年调整预算数增长84.13%,主要用于拆迁成本及城市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亿元(征地拆迁成本性支出1.92亿元、土地开发支出0.75亿元;城市建设及维护支出2.1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0.35亿元;墙改基金、散装水泥、污水处理费0.05亿元)、专项上解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8亿元。

3、国有资本(资产)经营预算无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38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新农保、新城保、新农合三项社保基金支出。

5、体制上解0.8亿元,其中:公财上解支出0.6亿元,基金上解支出0.2亿元。

在编制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时,已充分考虑了省市财力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及体制上解等因素,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全部为平衡预算。

(三) 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措施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突出抓重点税源,做好金杯特种车等大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月月不放松,确保均衡入库;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抓收入合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增收超收;四是认真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收入的可持续性。

2、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一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等统筹力度;二要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三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压减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只减不增。

3、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统筹财力安排,硬化预算约束,积极稳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关于政府性债务控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偿债准备金制度,严控债务风险;三是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撬动民间资本,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四是推进财政重点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巩固国库集中支付、投资评审、区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公务用车等改革。

4、着力改善民生福祉。一是重点向民生倾斜,着力守住民生底线,尤其保障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加大教育均衡发展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继续支持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二是重点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倾斜,着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加快道路交通建设,完善市政配套设施;三是重点向基层倾斜,保障基层单位和乡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5、细化财政资金管理。一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强化支出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绩效跟踪等工作,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三是加强资金全程监管,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构建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有信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谋求新作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